国家局名称核准
国家局名称:由国家工商总局管理审批,不含行政区域,可以冠以“中科”“*”“中铁”“中建”“华夏”“国家”“国际”等字样的。
国家局例如: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(无区域标记)
国家局核名条件;
1、无区域核名要求注册资金不可以低于五千万元。
2、无区域无行业核名要求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一亿元。
3、名称中带有(中国)的名称要求必须有外资公司入股或控股。
一、需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的范围:
1、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、名称变更核准;
2、中间带(中国)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、名称变更核准
二、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(中国)企业名称的要求:
1、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:注册资本五千万币以上;
2、中间带(中国)的外商投资企业: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币以上;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;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
3、不带行政区划不带行业特点的内资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;注册资本一亿币以上;
提交材料
(①)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
(二)申请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*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际”
字词的,提交的批准文件复印件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