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没有区域的公司名称需要哪些条件 工商总局核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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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的填写方法:
名称的填写:
组建单位的明或股东、发起人的法人明及自然人明;
北京(北京市)为行政区划;
康达来为字号,为减少重名,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;
商贸是行业特点,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对应;
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。
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冠以主办单位的全称。如:北京市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方庄分店;
注意:①建议至少取3个以上的备用字号,我们将按您所填写的顺序依次查重,以**不重名的名称为核准使用的名称;
②名称中的行业特点应与主营行业相一致。如主营销售百货,那么名称应以商贸或经贸或销售为行业特点;如主营生产机械设备,那么名称应以工贸或机械生产为行业特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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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
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,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;
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,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。
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表明一个企业名称;
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核准: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**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,有投资关系的除外;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;与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;其他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的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,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,不需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。